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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特約評論員徐立凡
  只有在貨幣政策從穩健轉向積極、房地產市場的一系列政策能夠互洽之後,首套房標準鬆動才能產生刺激作用。但是,這種條件並不具備。
  傳聞已久的“首套房認定標準鬆綁”得到證實。9月30日,央行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放寬至30%,貸款利率下限為基準利率的0.7倍;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事實上,央行頒佈的一系列房貸新政比人們的預期走得更遠: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發行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定向投放房貸,取消針對外地人的限貸令,取消三套房限貸令等,無不表明房貸新政力度已接近金融危機以後刺激樓市的水平。
  依照以前樓市的運行邏輯,新出台的房貸新政,加之此前大多數限購城市取消限購,似乎共同發出了又一輪救市訊號。這讓房地產調控前景陷入混沌。那麼,房貸新政是重啟救市嗎?一系列新發出的積極信號,是否會刺激樓市重新醞釀出價格泡沫?
  金融支持力度的增強和行政干預手段的弱化,客觀上確實會刺激樓市買方,特別是具有剛性住房需求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者。但是,放鬆房貸和取消限購既不是無限救市,也難以再對樓市產生強刺激作用。
  首先,在存款準備金率沒有下調的情況下,銀行放鬆信貸的能力有限。實際上,銀行更關註的是去年以來屢屢出現的階段性“錢緊”。在這種情況下,儘管房貸屬於優質貸款,但回報周期過長,銀行缺乏貸款的主動性。近兩年房貸審批從嚴,不僅是政策導引的結果,也是銀行在銀根緊縮下的理性選擇。僅僅是鼓勵式政策,銀行難有積極性。
  其次,首套房標準鬆動與其他房地產政策仍存在一系列邏輯不洽之處,購房者也難有積極性。開徵房產稅直至遺產稅,是近年來已經明確、至少是正在熱議的政策趨勢,其內涵是增加住房持有和轉移環節的成本,併為地方開拓長期穩定的稅源。在這一政策背景下,即使購買首套房、多套房的空間打開,其未來增值的前景也是黯淡的。這將大大限制購房者的熱情。地方取消限購之所以沒有引發新的購房潮,其原因也在於此。
  只有在貨幣政策從穩健轉向積極、房地產市場的一系列政策能夠互洽之後,首套房標準鬆動才能產生刺激作用。但是,這種條件並不具備。宏觀政策面已經反覆強調,不會重走大規模刺激之路,而定向刺激的劃定範圍中,也不包括房地產市場。此外,開徵房產稅作為財稅體制改革的組成部分,已處在既定議程中,不會更改。
  很大程度上,取消限購和放鬆房貸,不是全然為了刺激,而是發現了這樣的現實:行政手段干預樓市固然可取得一時之效,卻壓抑了市場正常需求,扭曲了市場供需關係和價格水平,同時,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限貸規定也影響了金融企業按照自身條件經營房貸的權利。
  讓市場主導樓市交易,讓市場選擇金融支持力度,同時繼續營造長效調控樓市的財稅環境。就此而言,房貸新政指向的是糾偏,而其“刺激性”也註定是溫和的。
  相關報道見06版  (原標題:房貸新政不等於無限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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